星期日, 6月 18, 2006

夢想的駐留地

一個基本的愛故鄉理念一直困擾著我,人應該要留在滿目瘡痍的故鄉,還是選擇一個真正喜歡的地方去建立夢想中的家?

台灣是我的故鄉,雖然不能說是滿目瘡痍,但是如果就居住的舒適度來看,實在也不算是一個居住環境的首選。以我去過的城市來說,我認為比台灣不舒適的地方有倫敦、新加坡、廣州、深圳、和辛辛那提。讓我念念不忘的地方有溫哥華、哥倫布市(Columbus, OH)、蒙特婁、和日本大部份的城市。雖然我拿整個台灣和這些城市來比較,在大小上不太公平,但是即然整個台灣都是我的活動範圍,所以也不必特別拿出台北或高雄來比較。我的主要判斷標準來自於氣侯、風景、和個人的kimogi,雖然倫敦和辛辛那提也都是在我喜歡的寒冷氣侯帶上,但是倫敦的濕冷和辛辛那提的髒亂都是讓我排除掉他們成為我心目中理想居住地的原因。

在美國住了將近4年,讓我因為習慣而覺得那是個還不錯的居住環境。但是那種喜歡和愛不一樣。真正讓我愛的地方是加拿大,在回台灣前,是不是要搬到加拿大去找工作,一度讓我陷入天人交戰。幾年後,蜜月又再度去了加拿大,一出機場,那種讓我心動的感覺又再次出現,就像是多年後在街頭巧遇年輕時暗戀的對象,男剛離婚、女剛喪偶.....反正就是那種早己遺忘的心動感覺又再一次的出現就對了。

年輕的時侯,會覺得我對我的故鄉有使命,所以我要回來把台灣建設的像溫哥華一樣美麗。但是,台灣好像永遠有一半人的願望,是在他的有生之年要拿回政權,當他們達成願望時,這個願望又換手到另一半人的手上,一切的恩怨,都要在這一代搞定。所以,大家好像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去為下一代想想怎麼建設更美好的居住環境。

我己經努力過了,所以,如果我現在純粹為了要實現年輕時的夢想,搬到一個不在台灣的地方,應該就不會有人說我不愛故鄉了吧。

(2年前的今天在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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